一、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小致解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二、为什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管理法规】: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发证部门】:各省文化管理部门
三、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小致解答】: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4、有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客户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程扫描件
2、法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
3、公司不少于8名专业技术人员证照扫描件
4、不少于8名专业技术人员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5、域名证书扫描件
6、房屋使用证明的有效文件
【小致提供的服务】:
客户只需要提供公司基础材料,致一咨询全程代办,提供但不限于各行业的市场调研与分析、信息管理的软硬件安全措施、符合实际申办项目的公司盈利模式分析、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企业的信誉体现、人员的资历经历、各类承诺书等。